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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1-10-29 12:49新聞引據:中央社撰稿編輯:王育偉
COVID-19疫情趨緩,勞動部陸續接到餐飲業、醫院勞工投訴雇主要求「先借休、再還班」,勞動部官員今天(29日)表示,此舉違法,勞動力不具儲存特性,雇主不可要求勞工日後補足工時。

勞動部近日發函給地方政府等單位,強調法律上並沒有「先借休、再還班」,請企業注意相關勞動法規。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,受到疫情影響,有的工作時間比較少,雇主因此要求勞工先休假但不扣錢、日後補班就好。

黃維琛說,法律上並沒有「先借休、再還班」的空間,且勞動力具有不可儲存特性,勞工並沒有事後補服勞務義務,雇主不可以要求勞工日後補足工時。

黃維琛表示,針對勞工陳情申訴,有明確指明企業的申訴都已經轉給地方政府處理,如果「先借休、再還班」屬實,後續可能有沒給加班費等違法疑慮,可依照勞基法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。

黃維琛也提到,雇主如果有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必要,應參考勞動部訂定的「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」,與勞工簽訂書面協議。